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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动态

关于推选第十三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电影类作品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3-10-11 17:49:16 浏览次数:

各协会会员单位、会员、电影工作者:

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奖励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17〕57号)文件规定,经省委宣传部同意,第十三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工作于2023年9月正式启动。
“泰山文艺奖”是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省文学艺术成果最高奖,是省委、省政府为支持文艺事业繁荣发展建立的荣誉体系,对山东文艺事业繁荣发展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本次“泰山文艺奖”评选分为艺术作品奖、文艺理论和评论奖两项。本次评选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繁荣发展文艺事业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旨在激励全省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创作和推出更多反映时代呼声、展现人民奋斗、振奋民族精神、陶冶高尚情操的优秀作品,为推动全省文艺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作出积极贡献。
现将第十三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实施方案和电影类评选细则发布。望各德州市电影家协会会员单位、会员、电影工作者按照文件要求,按要求规范填报相关材料(《评选实施方案》及作品申报表请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下载),并于10月18日前将参评作品及申报材料报送德州市电影家协会(德州市天衢新区董子文化街美术馆3楼文艺之家电影家协会,联系人:王玉心,联系电话:18905448881)。

          德州市电影家协会
          2023年10月9日



第十三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
电影类评选细则
根据《奖励方案》和《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细则。
一、评选对象与范围
1.山东省“泰山文艺奖”是全省文学艺术成果最高奖。本届评选“泰山文艺奖”电影类艺术作品奖。
2.凡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由我省电影制作机构出品或联合出品的院线电影(故事片、纪录片、动画片、科教片、戏曲片)、网络电影(故事片、动画片)和微电影(故事片、动画片),均可申报参评。
二、参评条件与标准
1.参评作品须是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统一、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原创作品;
2.院线电影须具有国家电影局颁发的电影公映许可证,在省级及全国电影院线放映;网络电影须具有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颁发的网络节目上线备案号或者取得国家电影局颁发的电影公映许可证,并在具有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认可的互联网视频网站首发播放,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微电影须是参加过省级以上宣传文化部门主办的微电影大赛(或展映)获奖影片,并在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认可的互联网视频网站播放,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奖项设置数额及奖金
一等奖1名,奖金15万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6万元;三等奖6名,奖金各3万元。
四、组织机构
成立第十三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电影类初评小组负责初评工作。初评小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成员5名。评委会办公室组建评审专家库,组长从专家库省外专家中选任,负责主持本艺术门类初评工作;副组长由评委会办公室从专家库本艺术门类专家中选任,负责本艺术门类初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组长、副组长人选需在本领域内艺术成就突出、群众威信较高、德艺双馨;其他成员从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选。
五、申报程序与名额分配
报送作品须经各市和大企业文联、省直单位(厅局级)、省属高等院校及驻鲁部队机关政治工作部门按分配名额推选,由推荐及主管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后报送。各市和大企业文联申报作品须经本级党委宣传部门审核。各市、各单位推荐影片限定5部。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作品。
六、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各申报单位按照参评有关规定填写《第十三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电影)类作品申报表》,报送纸质版一式3份。
2.院线电影须提供国家电影局颁发的电影公映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3.网络电影须提供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颁发的该影片网络节目上线备案号截图或者公映许可证复印件1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1份,上映作品在猫眼专业版或者灯塔专业版上映票房截图1份。
4.微电影须提供互联网视频网站播放网页截图1份;该视频网站持有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复印件1份;获省级以上宣传文化部门组织的微电影大赛(或展映)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上述4项材料须由推荐单位审核盖章。
5.申报影片须提交:①影片U盘一个,附《申报表》电子版,JPG格式电子版海报和剧照,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单幅不低于3M,最长边不低于3000像素,参评的院线电影和网络电影应提供简要影片梗概剪辑版视频一份,视频时长不超过15分钟;②将U盘放入信封,信封封面注明影片名称、出品单位、参评项目(即院线电影、网络电影、微电影);③洗印后的4张10寸不同画面的剧照。
6.由推荐单位对申报作品作者综合提出政治审核书面意见,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二)申报时间
各单位于2023年11月10日前将申报影片及相关材料报省电影家协会。
七、评选程序与方法
第十三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电影类初评小组根据评选细则规定,对各单位报送的参评作品进行认真、严格、规范的评审,以投票方式初步评选出二、三等奖的作品成果,推荐出一等奖候选作品,提交评委会终评。
八、奖项管理
1.根据《奖励方案》规定,山东省“泰山文艺奖”由省委宣传部、省文联、省作协、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等单位联合表彰,由评委会代表省委、省政府颁奖。获“泰山文艺奖”的所有奖项,均可作为业绩考核和人才评价的重要依据。
2.获奖影片及相关资料收入山东省“泰山文艺奖”档案库,由评委会办公室负责存档管理。
3.本细则由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电影类材料报送地址:济南市槐荫区威海路2766号山东省文联1117室 邮编:250021联系人:徐芳 王晓晨 电话:0531-68978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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